放学路上的欢声笑语是很多人童年时光最美好的记忆,但同学之间因为追逐打闹引发的矛盾纠纷也不少。如果放学后因与同学打闹受伤,责任谁来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