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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专业学生被安排进电子厂实习,遇“变味”实习怎么办?

新闻聚焦admin2023-06-26321

近日,河南洛阳,有市民向媒体反映,女儿是当地一所中专幼师专业的学生,眼瞅着马上毕业了,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儿却告诉她,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女儿被跨省安排到江苏昆山一家电子厂实习。这家电子厂主要是生产组装笔记本电脑,实习学生的工作就是在流水线上作业。

跨省实习专业不对口

学生自述在流水线上夜班

据悉,6月14日,学校统一安排车辆从洛阳出发到该电子厂,每人缴纳200元车费,大约有200多名学生,专业各有不同。到工厂后,安排8个人一间房,有学生称,自己上的是夜班,基本上从晚上8点多上班到次日早上8点下班,中间有休息时间,工资一小时14元,没有加班费。

“干了几天很累,有点受不了,听说有学生偷偷的跑了。”该学生表示,她也想走,但带队老师说,实习跟毕业证挂钩,没有完成实习计划,会影响到毕业证发放,自己就没敢跑。

此外,还有同学表示,为了不让学生跑,带队老师直接把身份证给收了,可以领身份证离开,但回学校要受处分。

该市民提供的一段与老师的录音显示,老师证实确实存在加班,但是并不承认扣留身份证,说是暂时帮助学生保管。对于家长提出希望返还学生身份证,让其回家的事情,该教师反问家长,如果把身份证给学生,学生私自回去,中间发生安全事故,是家长承担?还是学校承担?

目前,学校方面回复称,实习安排并非强制性,对于安排学生上夜班等事情,并不了解情况,正在调查。

牛头不对马嘴的实习

其价值和意义何在?

安排实习的目的本是让学生了解工作,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从而对自身的职业规划有明确的认识。可是每年临近实习期,类似专业不对口的实习现象屡见不鲜,备受学生家长诟病。

2016年底,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安排200多名学生从云南到福建的工厂实习三个月,连过年都不能回家。

2021年,湖南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强迫平均年龄只有15岁的学生进厂打工,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美其名曰去实习,但如果不去实习的话,毕业证是没有办法发放的。

此外,江西某学院的一位学生家长反映,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被派去一家酒店实习,其实就是做服务员;某大学长城学院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称,他曾去一家电子厂实习过三个月零三个星期;云南一职业院校17岁学生实习“劳累病死”案件中,17岁护理专业学生小杨受学校安排进入工厂进行“社会实践”,在每天12小时的高强度劳动下,劳累到生病都不允许请假就诊,最后因不能及时就医而死……此类违规组织学习的情况不是个例。

以河南洛阳本次事件为例,让学幼师的学生去电子厂上班,这样的实习真的有助于学生锻炼自己的专长,提高自己的所学技能吗?这样牛头不对马嘴的实习,其价值和意义何在?又怎么不教人疑窦丛生?

对此,网友纷纷热议:“这是要榨干学生最后一点钞能力啊!”“这是为了挣钱,谈什么为了发展教育?”“明白的都明白,有人睁眼说瞎话,揣着明白装糊涂!”

安排学生加班、夜班

都在被禁止之列

今日头条认证律师@安律说法 指出,关于学校安排实习与专业不对口的问题,教育部等八部门早就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第8条第3款明确规定,“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专业不对口或许情有可原有例外,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像本案这种安排学生加班、上夜班或者扣押学生身份证的行为是绝对禁止的!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三)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第20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莫让实习“变了味”

部分职校歪风要刹住

高强度的工作、加班,工作环境恶劣,被当做“廉价劳动力”……最近几年,伴随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这些令人不快的关键词不时见诸报端。

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但一些职校仍向企业或劳务中介机构输出学生工。原本意在提高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让职校专业和产业密切接轨的职校实习,在少数地方演变为向流水线工厂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卖人头”交易。

实习乱象背后折射监管漏洞,原因无外乎五点。一是学校、劳务公司、实习单位串通,逃避监管。二是“不实习不能毕业”的“威胁”,使得学生维权意识弱、顾忌多。三是投诉渠道不畅通,监管不力。四是利益输送隐蔽,异地难以查处。五是违法成本低,问责制度缺位。

职校实习乱象归根到底还是职校管理出了问题。专家建议,严肃执纪问责,视实习乱象违法违规情节轻重,给予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和处罚,直至吊销其办学资格,涉嫌犯罪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探索设立职校黑名单制度,将有违规实习行为的职校列入黑名单,每年招生时要对外公示。

要根治“变了味”的实习,学校要真正对自己的学生负责,而不是把培养人才的事业,当作牟取私利的生意。学校应当不忘教书育人的初衷,教育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学生在实习安排上也应该有更多的话语权,可以对不合理的安排说不,投诉、举报的通道应该更顺畅。唯有共同努力,才能减少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让“实习”成为学生未来工作的垫脚石,而非绊脚石。

(海报新闻编辑 沙斯媛 综合自大河报、共青团中央、荔枝新闻等)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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