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住宅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小区内行驶,若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遇见行人未避让,造成事故发生,则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区是大家共同生活的环境,小区的道路设计是为住户提供休闲散步之用,路面比较狭窄,玩耍的儿童和行动迟缓的老人较多,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在小区内行驶一定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