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秦文 黄晓荣 济南报道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的欧女士发现,租客把租房内所有家具家电全部卖了,价值超三万元。欧女士联系上租客后,租客表示此事并非自己做的,租客在租房期间将房子提供给公司同事居住,出售家具家电的是该同事。欧女士称,当天报警后,派出所不立案,说属于民事纠纷。
租房内价值三万多元家具家电被卖空
租客称非本人行为,愿意赔偿3000元
11月8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欧女士,欧女士向记者哭诉说,租客与自己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5月份的时候她说想退租,我说可以,我把押金退给你,后来她又说不退了,继续租。”
据欧女士描述,9月26日左右,租客欠了一个月的房租和水电费没有按时交给她,随后她发现租客把房子里的家具家电搬空了,“当时躲着不见,一分钱也不赔给我,报警后,派出所说表示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
欧女士表示,房子里的家具家电一共价值三万六千多元,有一万一千元的沙发,六千多元的大理石餐桌,还有电视机、洗衣机、冰箱、沙发,“甚至还有电风扇,能搬走的全搬走了。”
“我后来打听到,7月份的时候就卖掉了家里的东西,还联系中介要卖我的房子。”欧女士表示,自己与租客并无纠纷,她也不清楚为什么租客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欧女士自述,联系上租客后,租客表示是自己的同事卖的家具家电,可以赔偿三千元,欧女士不接受。
租客称自己并不知情
系公司同事300元卖了房内家具家电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租客杨女士,“不是我们卖的,是我们公司之前的员工薛某,他之前没有房子住,住在我们租的房子里,7月份的时候就搬走了。”
杨女士表示,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我们也是上个月房东通知我们的时候,才知道家具不见了。”
发现此事后,杨女士自述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薛姓员工,也将他的联系方式提交给了警方,“警方说属于民事纠纷,因为家具卖给了房东叔叔家的朋友,相当于她家里的亲戚。”
杨女士称,这位薛姓员工20岁出头,身上没有什么钱,现在还欠着公司钱,“他说当时是被忽悠的,买家请他吃了饭,还买了三包烟,他就把家具送给买家了,后来买家给他转了300多元。”
“我们后来联系收家具的人,让他把家具搬回去,他说房东不让他搬回去,后来就不接我们电话了。”杨女士表示,房东要起诉自己,“合同是我签的,我愿意赔偿3000元,剩下的薛姓员工赔偿,他正在想办法筹钱。”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