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北京报道
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章假证犯罪成效显著,在如此高压严打态势之下,此类犯罪又出现了哪些新情况和新特点?11月9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陈士渠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其新情况和新特点主要体现在犯罪链条产业化、制假种类多元化和销售渠道网络化三个方面。
“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依法从事生产活动的重要凭证,事关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犯罪,通常还关联敲诈勒索、招摇撞骗等其他犯罪,社会危害严重。”陈士渠介绍,近年来,此类犯罪又呈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
一是犯罪链条产业化。梳理近几年案件情况发现,从事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以地域或家族关系为纽带,形成区域性犯罪团伙,实施幕后组织策划等犯罪活动;在印刷技术先进、产业链发达、原材料齐全的地区寻找小微印刷企业合作,形成规模化制假窝点;在各地利诱物色中介机构代理广告和销售业务,形成跨地域的分销网络;委托网络黑产建立假冒的国家机关网站,为用假环节核验公文证件印章提供方便,形成了幕后组织、制假、售假、购假、验假的一条龙犯罪链条。
二是制假种类多元化。目前各地公安机关缴获的假章假证假公文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假章涉及教育、财政、人社、民政等30多个国家机关;假证有200多个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学生证等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建筑施工、特殊工种、机械操作等行业许可证件,学位证、医师证、教师证、驾驶证等从业资格证件。这些假章假证一旦被人利用,将严重扰乱行业监管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并埋下诸多安全生产隐患。
三是销售渠道网络化。犯罪团伙利用社交平台等渠道发布广告寻找买家并确定制假需求,按需制假;通过线上交易平台发布假证广告引流,甚至设立网店直接售卖;通过快递公司快递邮寄完成交易。这些新情况新特点,让制假售假用假行为更加隐蔽,不易被发现,给公安机关侦查打击工作带来难度和挑战。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