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北京报道
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12月22日,海报新闻记者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网络暴力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分别为编造传播谣言诽谤他人,网络语言攻击辱骂他人,通过人肉搜索、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隐私信息。如今网络谣言现象频发,公民应如何更好参与网络谣言的治理、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网络暴力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当前,互联网上针对公民个人肆意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层出不穷,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有的是出于个人私怨,通过网络暴力进行打击报复;有的是为了博取眼球、蹭炒热度,通过网络暴力进行引流牟利;有的则是为了炫耀技能,曝光他人隐私信息;还有大量网民不明真相,被舆论裹挟、盲目跟风。”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石铀介绍,目前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点。
一是编造传播谣言诽谤他人。如浙江公安机关近期侦破的张某等人诽谤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在网上编造传播“某某中学女教师被校领导猥亵”“某某中学校领导生活作风不检点、男女关系混乱”等谣言,引发大量网民传播炒作,严重损害他人名誉。
二是网络语言攻击辱骂他人。如山东公安机关近期侦破的宋某某犯罪团伙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姜某某等人通过电商平台接单,对他人实施“有偿代骂”,以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对多人进行恶意辱骂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三是通过人肉搜索、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隐私信息。如四川公安机关近期侦破的陈某某犯罪团伙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马某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上“开盒”公开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等方式,逼迫受害人拍摄道歉视频或书写道歉信,造成多名未成年受害人不同程度心理伤害。
公民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普法宣传工作是加强源头治理的重要一环。”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彤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托公安自有媒体、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同时,2024年还将依托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综合运用案例剖析、专家说法、专项宣传等形式,开展多种主题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李彤表示,对公众而言,面对网络谣言,要坚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加强自我防范。具体来说,一是保持警惕,对网上新出现的,或不熟悉的信息及表达方式,要保持清醒警惕,不轻信,提高对网上虚假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二是及时关注辟谣信息,遇事先通过网上辟谣平台核实是否为虚假信息,利用好网上现有辟谣平台。三是多方查证,对于专业领域信息难以判断的,可以向有关专家咨询,利用好网上现有的各种知识查询渠道。四是重点关注权威信息,对于突发热点敏感事件,应及时关注事件发生地或有关方面发布的官方信息,防止被人带偏节奏,上当受骗。五是规范自身网上言行,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
此外,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网民向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积极举报网络谣言活动线索,对其中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如公民自身合法权益因网络谣言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同时,可以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