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首席记者 张海振 江西德兴报道
12月28日上午,“结婚16年3娃非亲生”当事人双方离婚案在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兴法院”发文,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陈志显
2007年,江西人陈志显经媒人介绍和俞丽(化名)相识,交往近一年后,两人结婚。2008年至2018年间,3个女儿相继出生。2022年3月,陈志显发现俞丽和另外一个男人一同走出了宾馆电梯。此后,陈志显对3个女儿进行亲子鉴定,得知女儿们均非他亲生。而德兴市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俞丽与男子吴某某有不正当关系。
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8月,陈志显找到代理律师,决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陈志显代理律师杨安明告诉海报新闻记者,12月28日上午开庭的是陈志显与俞丽的离婚案件,下午开庭的是陈志显与“第三者”的人格权纠纷案件。
“结婚16年3娃非亲生”案开庭
杨安明透露,陈志显的第一诉求是离婚,第二是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第三是婚姻财产的分割,此外还要求俞丽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陈志显家人透露,俞丽在2022年11月,陈、俞两人闹离婚期间还生下第四个孩子,其陪产人并非陈志显。
12月28日14时许,德兴市人民法院发文:2023年12月28日,原告陈某某诉被告俞某离婚纠纷案一审开庭。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法院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案件审理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