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是否还需要禁放烟花”的话题引发大量网民讨论。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多起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其中便提到“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由此,网上的讨论也越来越多,不少人都认为,应该全面废除“禁烟花令”。
从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审查意见来看,“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查阅相关法规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都没有明文规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尤其是国务院在2006年公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其中,并未提到地方政府应该全面禁止燃放烟花,只是要求各地做好烟花燃放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由此可见,当前一些地方发布的一刀切式的“禁烟花令”,纯属自行操作,并不符合上位法的具体要求。
从现实来看,一些地方要求市民不能在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确实也有一定的缘由。首先,在春节等假期出现密集的烟花燃放行为,在短期内,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甚至市民吸入被污染的空气后,可能有损身体健康。再者,在春节等假期,几乎每年都会出现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让喜庆的氛围蒙上一层阴影,也给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带来了治理压力。因此,一些地方出于“省心省事”的考虑,就干脆“一刀切”了——全面禁止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但是,长年如此,很多人不禁吐槽“越来越没有年味儿了”。
笔者最近在一些视频网站上,也看到不少本世纪初、还未全面禁放烟花时的城市春节景象:在夜色中,色彩斑斓的烟花四处绽放,浓郁的节日氛围让人心情变好,劳累了一年的身体,也能在此刻得到放松。很多网民也通过评论、弹幕来怀念曾经自由燃放烟花的日子。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烟花燃放的管控,已经是符合民心民意的大趋势。
以此次全国人大公布备案审查典型案例为契机,民众表达了希望解除“禁烟花令”的心声,相关部门也考虑到了法规与现实中亟待改进的地方,或许这有望成为让烟花爆竹管理更加科学化与人性化的关键一步。
从多种现实因素来考虑,相比于彻底放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不妨尝试先放开一部分,再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方案。说到底,就是要让管理更加精准、有效。具体而言,一些地方可以设置专门的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工作。而且,有关烟花的燃放量、燃放时间等规定,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进一步细化的方案。由此一来,既满足了民众燃放烟花、感受节日氛围的需求,又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大气环境,保障燃放安全。
不搞简单粗暴的“一刀切”,体现的正是相关部门科学管理、精准治理的能力。在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当前各地政府追求目标的大趋势下,处理好“到底要不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实际上也有助于提升政府的执政水平与公共形象。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