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新标准更加关注消费者在营养健康方面的一些需求,此外为了配合反食品浪费法,新标准中拟增加“保存期”概念,“只要产品在保存期范围内,消费者在家里可以安全食用”。
强制标注致敏物质对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比标不标,更重要的是是否标得对、是否有利于消费者的食物选择。”
南方周末记者发现,部分印有电子标签的食品已经进入市场,不过其二维码所在的位置各不相同,商品名称旁、瓶盖、包装盒底部都有可能出现,消费者找起来并不便捷。
如果你对花生过敏,什么样的零食能放心食用?如果你想控糖,哪种食品要减少摄入?如果你处在减脂期,忍不住想吃包装食品,该怎么计算摄入的热量?
想搞清这些,离不开食品标签。通俗而言,食品标签就是食品的“身份证”。十年间,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从只看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到熟读配料表、营养标签,有人甚至总结“以前只关心零食好不好吃,现在只看成分表超不超标”。
“食品标签标准是食品企业与消费者进行沟通的一个管理标准,对于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好地让企业展示产品、沟通信息,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樊永祥说。
目前,与食品标签相关的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已发布13年,消费者、企业对标准修订的呼声不断。
其中,GB 7718在2019年底发布征求意见稿,GB 28050则在2021年发布征求意见稿。2023年11月,国家卫健委食品司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举办的“数字标签”沙龙活动中,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新国标GB 7718在征求意见后,正在根据意见修订,2024年将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动标准修订。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食品标签是通用标准,涉及企业、监管等多个层面,因此征求意见的时间比较长,GB 7718和GB 28050两个标准之间也要协调一致,导致修改周期较长。
前述沙龙活动中,中粮蒙牛的一位负责人公开表示,希望新国标GB 7718能尽快发布实施,“我们企业已经等待了好多年,希望能尽快规范食品标签”。
更关注营养健康,
拟增“保存期”概念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购买一款食品,包装袋上用巨大的字体写着添加了某种营养素,但含量多少无从得知。GB 7718征求意见稿做了具体要求——食品名称中提及的某种配料或成分应标示该种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樊永祥举例,食品名称中提及了什么原料,就要在标签中清晰标注具体的含量,让消费者明确知道到底加了多少,更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让一些产品通过不当的命名方式来误导消费者。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及法律法规和标准中规定的不允许添加的物质,,以及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不得使用“无”“不含”等词汇进行声称,还明确不得使用“不添加”“不使用”及其同义语等词汇。
根据现行GB 28050-2011,食品营养标签需要包含“1+4”,即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钟凯认为,这只是相当于标注了食品的“基本属性”。
樊永祥介绍,修订后的标准更加关注消费者在营养健康方面的一些需求,糖和饱和脂肪酸都要求明确标识。同时为了保障青少年的健康发育,特别增加了警示青少年应该避免过量摄入原糖这样的引导性用语。
“比如控糖,控制糖的摄入量的时候,控制的是糖,不是碳水,馒头虽然也是碳水,但里面是没有糖的,所以要标糖。如果饱和脂肪摄入偏多,要控制饱和脂肪,选择食品时,又不能油盐不进吧?”钟凯认为,在食品营养标签中增加这两种营养素能更好帮助消费者选择。
国家卫健委食品司相关负责人同时透露,为了配合反食品浪费法,新标准中拟增加“保存期”概念——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过了保质期,但产品仍然能安全食用,只是品质可能不如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好。“只要产品在保存期范围内,消费者在家里可以安全食用。”
致敏物标识既要标对,
也要方便消费者选择
对于食物过敏人群而言,食品标签尤为重要。不过,在GB 7718-2011中,标识致敏物质只是推荐性,多数食品不标注过敏源,消费者往往要仔细阅读配料表,自己寻找过敏物质的蛛丝马迹。
南方周末记者发现,GB 7718-2011参照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列出了八类致敏物质,鼓励企业自愿标示以提示消费者,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八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质生产者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
事实上,过敏性疾病已经成为全球第六大慢性疾病。据世界过敏组织(WAO),全球有近40%的人曾经或正在被过敏困扰,中国过敏性疾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估计患病人群超过2亿。
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或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会诱发过敏反应,有效预防手段之一就是在食品标签中标示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食品致敏物质。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过敏原种类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例如欧盟有14种,澳大利亚有12种,加拿大有13种。
2004年,美国通过的《食品过敏原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将牛奶、鸡蛋、鱼、甲壳类贝类、坚果、花生、小麦和大豆八种食物确定为主要食物过敏原,并要求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从2023年起,芝麻成为美国第九大过敏原。
GB 7718征求意见稿中,致敏物质标示相关条款由推荐性标示变为了强制性标示。意见稿提到,致敏物质如用作配料,应在配料表中加以提示,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标示提示内容;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致敏物质时,如共用生产车间、共用生产线时,应标示致敏物质提示信息。
强制标注致敏物质对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相比标不标,更重要的是是否标得对、是否有利于消费者的食物选择。”钟凯表示,过敏原管理是一整套体系,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应当清楚生产线上可能存在的致敏物质,并非是用了花生就标注花生。“如果是为了免责,一些小企业可能会把所有致敏物质都标上,但其实里面只有一种,这需要行业提升管理水平。”
数字标签已试点,
“边做边看,逐步完善”
随着食品标签标准修订,食品标签需要承载的内容越来越多,但标签大小有限,随之带来的问题是标签上的字号越来越小,中老年人想看清标签上内容并不方便,“总不能带着放大镜逛超市”。
数字标签应运而生。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展示食品标签信息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食品标签上的二维码获取食品标签信息,相当于“电子身份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7月启动了数字标签试点工作,有20余家食品企业升级改造了超过40款首批数字标签试点产品,涉及植物油、方便食品、坚果、饮用水等食品类别。
数字标签拓展了食品纸质标签的边界,将过去消费者不是很关心,或者与食品安全关系不大的信息用数字方式展示。南方周末记者在北京地区的盒马门店看到,部分印有电子标签的食品已经进入市场,不过其二维码所在的位置各不相同,商品名称旁、瓶盖上、包装盒底部都有可能出现,消费者找起来并不便捷。
为确保数字标签能真实准确地向消费者传递食品相关信息,正在修订的GB 7718也纳入了数字标签要求,将对数字标签的应用原则、要求和展示内容进行规定,为食品生产经营和市场监管提供规范依据。“我们希望通过法律法规的修订,引导食品企业通过数字方式展示,给正常的食品标签留出更多的展示版面,放置消费者感兴趣的更多的信息,有利于食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进行沟通。”樊永祥说。
食品企业益海嘉里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对于企业而言,使用电子标签能帮助企业更加低碳环保,未来可以减少很多标签的纸张、人工、油墨的成本,也可以减少油墨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有了数字标签不意味着实体标签退场,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消费者高度关注的食品标识,例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绝大多数重要内容,将依然强制要求在实体标签上进行标示。
目前数字标签基于的平台有两类,一是使用编码中心统一提供的平台,二是企业自由搭建线上平台。相较而言,第二种意味着企业拥有更多灵活自主的空间,可以实现视频播放、语音播报、动画展示等丰富的功能,但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一些企业的数字标签页面元素过多,甚至企业广告占据了过多空间。
“扫码后展示的页面中的信息到底该如何管理,还有很多需要探索的空间。”钟凯认为,只要数字标签中的内容符合GB 7718,总体上就是可控的,至于后期是否会出现一些擦边球、钻空子的现象,可以“边做边看,逐步完善”。
来源: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