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北京作为人口超2000万的超大城市,这份条例聚焦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哪些痛点、难点?如何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有多少房租会被纳入监管?又将如何监管?
北京新规,因何而出
北京市住建委城研中心房屋租赁管理室主任胡清福介绍,《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押金的托管和租金的监管做了原则性规定,而此次发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属于条例的配套政策,落实条例的细则。从另一个角度说,当时《条例》为什么要做出这方面规定,也是结合了住房租赁市场的现状。从日常管理工作实际来说,日常接到老百姓的投诉举报中,反映最多的就是租金押金的问题。当时《条例》也是响应“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所以针对这些矛盾比较多的领域,做了相关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帮助房东把租金,帮助租客把押金管好,确保资金安全。
是否会影响到企业规模发展?
北京市住建委城研中心房屋租赁管理室主任胡清福介绍,制度设计阶段,就做了广泛的调研和论证,也充分考虑到了企业的发展问题。因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如果说企业从租客那里就是按月收租金,或者说按季度收租金,这个是不需要监管的,我们监管的是单次收取超过了3个月的租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给企业预留了3个月的空间,这就是考虑了企业的发展。另外,政策也对从事转租的这类企业有明确的规定,干这一行得具备一定的自有资金,不能完全“空手套白狼”。
想要解决什么问题?
北京市住建委城研中心房屋租赁管理室主任胡清福介绍,无论是《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还是《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我们在制度设计的时候,都是考虑要从根源上解决原来市场当中的租金押金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尤其是有的老百姓合同已经终结了,房子已经交回去了,但是碰到一些不良企业,可能会找各种不同的理由把押金扣了,或者不愿也不能及时退还,这次的配套政策就是要解决这样的问题。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