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出租车已经被依法收回经营权(图片来源: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
海报新闻记者 陈嘉伟 报道
近日,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称,在西安大雁塔附近有出租车和字画店勾结,引诱游客进行消费,除此之外,该网友还认为其高额购买的书法字画并非真迹。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类似出租车与购物店“勾结”诱导游客消费的事件并不新鲜,在全国多地都曾有过类似案例,其中涉及较多的购物店类型为书画、玉器等。
目前,上述网友视频中所涉及的出租车已被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依法收回了经营权。
乘坐出租车被诱导至书画店
上述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其在大雁塔景区附近乘坐一辆出租车时,司机非常热情地介绍某位大师的字画,称其字画有招财等作用,正值聊天气氛火热之时,出租车司机突然称车辆有问题,叫网友换一辆车,第二辆车的司机同样对前述大师十分了解,并作了热情介绍。
在书画馆内,工作人员一直强调大师字画的招财作用,最终上述网友和朋友购买了一幅13900元的字画和一幅6000元的字画。
当事网友告诉记者,事后,其在网上检索发现,字画的原作者几年前已去世,并怀疑画作的真伪,“买完后,我们发现与之一模一样的字画重新上架售卖,更加怀疑此前买到了假字画。”
至此,黄先生怀疑这是陷入了出租车司机和字画店联合设置的“套路购”,以说服游客相信风水和财势,诱骗游客去字画店进行高价消费。之后,黄先生等人向西安公安部门报警,并将字画送到相关部门鉴定。此外,他们已将关于此事的资料提交给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类似诱导消费事件并不新鲜。
另一名游客在网上发文称,自己在西安永兴坊附近打车,最终被诱导至一家玉器店消费,但事后发现自己购买的玉器产品真实价值与销售时宣传的不符。
总结归纳多个网友反映的情况看,类似诱导消费的事件基本遵循如下套路,首先游客一般是在景区周边坐上的出租车,上车后司机都会非常热情的介绍“国艺节”、“皇家道场”等地方,但随后会以车辆故障等各种理由让乘客换一辆车乘坐。
虽然前后两名车辆及司机似乎并不认识,但是两人都会对“国艺节”、“皇家道场”非常熟悉,并作介绍,称自己某个亲朋好友就是在求到大师的书画等物品后“逆天改命”。
同时,出租车司机还会热情的介绍当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甚至还有一些“防骗防偷指南”,以拉近和乘客的距离,取得信任。
涉事出租被收回经营权 执法部门紧急提醒
对于这名网友反映的情况,目前,西安市相关部门已经作出处理。
经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调查发现,目前西安市区部分旅游景点区域出现利用出租车实施“套路式”诱导消费情况,一些操外地口音人员从个别出租车司机处租用出租车后,通过一系列话术诱导游客前往合作的商铺,高价购买玉器或者字画。
针对网友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执法部门锁定了陕ADD0083和陕ADB0631两辆出租车,通过对车辆承包人问询,承包人无法提供租用车辆人员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属“将车辆交无资格证者营运”的违规行为。执法部门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分别对所属企业处以1000元罚款。
27日晚,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两辆涉事出租车所属企业负责人宣读了《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决定书》,现场拆除了两辆车的顶灯和计价器等服务设施。两辆车将变更车身颜色并将车辆性质变更为“非营运车辆”,不能再从事出租车客运活动。车辆承包人也被企业解除了承包合同,并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杨义表示,出租车是特殊车辆,是城市的窗口和名片。虽然涉案车辆的承包人和驾驶员没有直接参与“套路式”诱导消费,但因对车辆管理不严,未经核实就将车辆交给无资质人员营运,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将从即日起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逐车逐人排查,对发现涉及此类事件的出租车,将一律收回经营权,切实保障乘客利益。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董华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类似“套路式”诱导消费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交通执法部门前期联合公安部门多次开展了打击行动,请大家乘坐出租车时注意核对车内张贴的服务监督卡上司机照片是否和车内司机一致,切勿相信司机所谓“大师书画”“开光玉器”等诱导话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拨打029-12345或12328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执法部门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将对涉事出租车司机和所属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行政处罚后还有哪些法律责任需承担?
目前,涉事的出租车企业和车辆经营者已经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但涉事司机和书画店如何处理,是否还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对此,海报新闻记者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付建认为,网友所发布的视频显示,其购买的字画都有明码标价,此外也不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所以这一交易过程本身并不违法。“虽然书画院勾结出租车司机引诱游客来消费,但书画院却是明码标价,并没有强买强卖,任凭游客自由选择,尊重游客自由购买意愿。游客具有平等的、自由的权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付建同时强调,明码标价、没有强买强卖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随意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如果书画院通过不正当手段,如威胁、欺骗等,引诱游客购买书画,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此外,针对字画的价格问题,付建称,中国书画的价格评估标准通常较为复杂,涉及艺术家的知名度、作品的艺术价值、历史成交价格等多个因素。如果该作品经鉴定确实是出自店家宣称的书画家之手且购买价格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中属于合理范围,那么这笔交易就没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与店家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经鉴定,消费者所购买的书画不是出自店家宣称的书画家之手,书画院就涉嫌欺诈或者诈骗。“书画院如果故意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那么将构成欺诈行为,依法应当承担退换货、赔偿损失等责任。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事犯罪,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同时,付建还提到,如果店家仿造书画名家的作品,还会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