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张旭 周凌峰 报道
“大家好,我是乔任梁。” “乔任梁”坐在镜头前和观众打招呼,视频和声音却由AI(人工智能)生成,去世的他突然被“数字永生”。除了乔任梁,同时被数字还原的还有张国荣、李玟、高以翔等离我们远去的公众人物。这一看似科幻的尝试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高以翔、乔任梁等多位明星的亲属相继网络喊话,要求下架有关视频,直言:未征求同意的AI“复活”是在“揭伤疤”。
AI“复活”成了一门生意
3月初,在商汤科技2024年年会上,创始人汤晓鸥以AI数字人的方式现身,在舞台上表演了近十分钟。并且,汤晓鸥数字人的演讲风格,与其生前特有的“汤氏”喜剧风格非常相像。自生成式AI技术兴起以来,一直都有人在探索用AI“复活”逝去的人。江苏的90后小伙张泽伟利用AI帮助600多个家庭“复活”亲人,引发人们的关注。有的年轻人希望拥有偶像的数字分身,也有母亲找他“复活”癌症去世的孩子。
在电商平台上,也有不少在做AI“复活”生意的商家,标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乃至数千元的都有。其中,销量最多的是“创意AI修复亲人复活照相”,具体价格根据照片难易程度定价。有的商家还表示,可以出售教程,售价1500元。但实时互动的那种,商家做不了。
在短视频平台上,有的创作者通过复活公众人物进行揽客。在他们发布的视频中,一些明星在表达着他们的“想法”,AI姚贝娜称“我去的地方还是能尽情歌唱”,AI科比用英语表示“很高兴以这样的方式再次和你们相见”。在评论区,有粉丝希望继续发布其他明星的AI视频,也有人认为“数字人”应征得逝者家属同意后再发布更合适。
记者留意发现,多数视频正如电商平台商家所言,均是定格视频,数字人讲述的话与动作存在刻板。从细节处能看到,数字人在讲话时的面部表情、面部肌肉、嘴巴和眼睛的协调处显得不太流畅,但若不仔细看,仍像是真人般在讲话。
用AI“复活”生成数字人似乎正在成为一件低成本、低门槛的事,但事实上,风险却暗藏其中。
律师:未经近亲属同意,属侵权
AI“复活”数字人看似简单,但制作商家接单时仍会有担忧。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与商家沟通时,店铺客户显得尤为小心,跟传统电商客服的“亲亲,这已是最低价,还有什么犹豫的吗?”不同的是,他们貌似不愿意讲太多。当被问及是否能“复活”明星时,商家表示无法接单,除非是亲属委托。其中不少商家在“复活”逝者时,直言该视频仅用于怀念,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3月16日,针对“儿子被复活”影像在网上传播一事,乔任梁父亲就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适,希望对方尽快下架”,“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视频发给我的,这是在揭伤疤”。
如何界定“AI复活”的合法性呢?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死者肖像保护范围的专门法条,但对于部分博主所谓“死者没有肖像权”“不盈利就不侵权”的说法,并非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自然人死亡之后便再无肖像权。但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孙可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逝者家属可以保护逝者的肖像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4条确认了这一制度,明确“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这实际上是保护亲属对逝者怀念、追思的精神利益。” 孙可表示,未经近亲属同意,擅自AI复活逝者,属于侵权行为,侵害了逝者的民事利益及肖像利益,家属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在孙可看来,未经逝者家属同意就用AI“复活”,从道德伦理层面实属不当。记者了解到,此前相关人士曾发出呼吁,要求建立完善AI生成技术的道德伦理标准,并督促发布平台及时介入、加强监管,谨防恶意炒作产生的侵权行为、二次伤害和不良社会影响。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