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陕西神木公安针对“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在网络上传播”一事发布警情通报如下:
近日,疑似我市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起社会关注。获悉相关情况后,神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介入展开调查。初查发现,网传2段欺凌视频内容属实。
简要情况:2024年1月18日13时许,侵害人李某玉召集刘某博、杨某婷、高某伊、高某哲、刘某杨、贺某宇、贺某铭等人准备对李某燃、贾某杰实施欺凌行为(李某燃、贾某杰2人与李某玉之前存有矛盾,侵害人与被侵害人均相互认识),由杨某婷通过快手私聊以共同玩耍为由分别约李某燃、贾某杰在继业广场附近见面,后李某玉、刘某博、杨某婷、高某伊、高某哲、刘某杨、贺某铭7人将李某燃带至继业广场公厕母婴室内,贾某杰与贺某宇2人在外等候,侵害人李某玉、杨某婷、刘某杨、刘某博在母婴室内对李某燃进行殴打并扯拽衣服,杨某婷、刘某杨拍摄现场殴打视频。后于当日14时许,李某玉等10人步行至鸳鸯塔桥河道下,李某玉、高某哲、刘某杨、刘某博又对贾某杰进行了殴打,期间李某玉还分别指使杨某婷、高某伊、贺某铭、贺某宇、李某燃5人对贾某杰实施了殴打行为,杨某婷拍摄现场殴打视频。
事发后,侵害人与被侵害人并未及时向家长反映情况,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20日,随着相关视频流出,我局迅速介入组织精干力量展开调查。
经初查,上述所涉及人员均为未成年人。目前,侵害人李某玉、刘某博、杨某婷、高某伊、高某哲、刘某杨、贺某宇、贺某铭8人现已全部到案接受调查;被侵害人李某燃、贾某杰无明显伤势,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呼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请广大群众勿在网络上传播相关音视频及信息,凡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理。
来源:神木公安微信公众号
来源:神木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