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报道5月10日报道,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吕王镇刘院村多位村民称,他们的个人身份被人冒用,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
5月10日晚间,大悟县政府通报称,“大悟县吕王镇刘院村部分村民个人身份被冒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一事,经初步核查,基本属实,将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将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村民反映“因被冒名无法申领医疗救助”一事,主管部门回应顶端新闻记者称,系因镇政府上报信息时认为“不需纳入(救助)监测”。
官方承诺注销冒名登记信息,但医疗救助一事未解决
刘院村村民汪争猛此前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及父母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多个个体工商户登记。
汪争猛介绍,他的父亲汪绪良2019年颅内发现肿瘤做了手术,一只眼睛失明,另一只眼睛视力障碍。2023年10月,母亲赵和梅因病做了心脏搭桥手术。父母两人申请医疗救助时,先后在名下发现多个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而此前家人均不知情。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6月27日的两个工商信息,分别为农业企业和零售企业,登记机关均为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述大悟县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称,网民反映“大悟县吕王镇刘院村部分村民个人身份被冒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事宜,大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专班调查处置。经初步核查,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工作专班正在对涉事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将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5月11日,汪争猛告诉顶端新闻记者:“昨天我和我爸打电话,村里来人询问了家人的身份证信息,说会注销登记信息,但是申请医疗救助的事还是没有解决。”
“我的诉求是调查清楚,给老百姓一个公道。不能说注册就注册、说注销就注销,要查明原因,该处罚处分就处罚处分”,汪争猛说。
回应称镇政府建议不需纳入救助监测,当事人不认可
汪争猛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父母申请医疗救助时,系把申请信息交给村主任报到镇上。后得知申请未通过,原因是名下有登记的营业执照信息。
5月11日,顶端新闻多次致电刘院村张姓村主任、吕王镇政府沈姓负责人,对方一直未接电话。记者将详细问题短信发至两人手机,亦未获回应。
吕王镇政府综合办工作人员称,此事还在调查中,镇政府亦在配合大悟县联合调查组调查。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孝感市医保局官网发布的《孝感市医疗救助标准》显示,因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定为医疗救助对象后,依本人申请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其认定身份所对应的待遇标准给予救助。
5月11日,大悟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顶端新闻记者,该局发放医疗救助金系按照孝感市统一标准。大致流程为:医保局有预警机制系统,会把医疗花费达到相应标准的人群的身份信息,每月定期推送给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再推送到乡镇,镇政府乡村振兴办负责核实身份,其间有可能发至村里核实。
“数据核定后,如某村民存在疾病返贫或致贫风险,会被认定身份并纳入到易致贫返贫人口监测范围的名单,再反馈到医保部门。我们就在医保信息系统做好标识,这个人就可能被纳入监测库。纳入监测库后,才能享受医疗救助的待遇。”该工作人员说,具体的身份认定在乡村振兴部门。
随后,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大悟县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称,该局接到医保局的预警信息后,主要核实村民(居民)家里是否有困难,是否符合纳入监测的标准。
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该局接到过大悟县医保局关于汪绪良、赵和梅的预警信息,并流转到了吕王镇。经吕王镇核查,认为汪绪良、赵和梅一家多人在外务工,收入稳定,不需纳入监测。如当事人对此有异议,可向村集体反映或再次自行申请。
汪争猛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对吕王镇的核查结果不认可。“我父亲生病后不能干活,母亲不能干重活。弟弟打工养家,弟妹在镇上租房照顾两个孩子,我在外务工承担父母开支,家里还有外债等特殊情况。”
他说,相关负责人应该再次对其家中状况调查再做认定,同时也在考虑下一步的维权打算。
来源:顶端新闻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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