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评论员 王红妮
近日,一则关于“游泳馆办卡仅限45岁以下学士学位女性”的话题,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据报道,江苏无锡一家游泳馆规定,团购游泳卡的消费者必须为45岁以下女性并具备学士学位。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不解与质疑,认为这是对特定群体的歧视。
游泳馆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此举是为了限制客流量,同时“筛选出高质量的用户”,以维护场馆的安全和秩序。不过,这样的理由却难以令人信服。首先,以年龄和学历作为筛选顾客的标准,本身就带有偏见和歧视色彩。难道年龄稍长或学历稍逊的人就无法保证泳池的安全和秩序吗?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无疑侵犯了部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商业伦理的角度来看,游泳馆作为服务行业的一员,应当秉承顾客至上的原则,尊重每一位消费者的平等权利。设置不合理的门槛,不仅有悖于公平交易的原则,更在无形中损害了自身的品牌形象与消费者的信任。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这样的做法无异于自毁长城,可能引发消费者的强烈反感,最终影响自身的长远发展。
此外,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性别平等、教育公平等社会议题的讨论。学历和年龄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人的能力与素质,但不能成为衡量其是否具备某项权利或能否享受某项服务的标准。
游泳馆不妨认真倾听公众的声音,审视并调整团购游泳卡的门槛,摒弃偏见与歧视,尊重每一位消费者的平等权利。应当看到,在一个公平、公正、包容的社会环境中,每个人的价值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认可,而不会因为年龄、性别、学历等因素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