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仪首歌 河南南阳报道
2月28日晚,罗大美案庭审结束,该案件择日宣判。参与庭审的罗大美妹妹向海报新闻记者讲述了庭审细节。
庭审后,罗大美妹妹和代理律师接受媒体采访。
28日的庭审从9时许持续至19时许,罗大美妹妹回忆,这是家属们第一次见到沙某某。沙某某出庭时戴着口罩,在罗大美妈妈的要求下摘掉了口罩。庭审中,被告人余某某非常活跃,多次因打断他人说话被警告。三个被告人每人有两位辩护律师,余某某的辩护律师为法律援助律师,沙某某和杨某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聘请。“沙某某和杨某某的代理律师来自同一律所。”罗大美妹妹透露。
庭审中,被告三人余某某、沙某某、杨某均当庭翻供。沙某某在庭上表示,自己涉世未深,认识余某某后被胁迫参案。杨某则称,自己以为余某某约罗大美见面是为了认识一位老板。
尸检报告显示,经鉴定,罗大美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余某某也曾向警方供述,自己用蛇皮袋罩住罗大美头部后勒死对方,抛尸时用刀刺罗大美头部、颈部。
而余某某在庭上称,罗大美死亡纯属意外,非余某某主观。至于供述的勒颈致死等细节是余某某自己假设的,在他勒颈、刀刺前罗大美已经死亡。刀刺罗大美面部是作为朋友,想割开套头袋子看罗大美最后一面。罗大美的多笔转账都是罗大美一再要求、自愿赠与,余某某才勉强接受。罗大美遇害时随身带的金牌、玉镯、手表等价值70万的财物被抢走。在庭审中,余某某否认所抢财物价值,称那些均是仿制品。
余某某当庭表示,罗大美是自愿被他从南阳市区带到南召县的,他带走罗大美是为了“让他受受罪”。对于为何从缅甸回国,他当庭辩称,从缅甸回国是因为当地战乱不安全,且自己对罗大美心有愧疚,想回国后打工补偿罗大美父母。罗大美妹妹还回忆,今天还提到余某某又提出一条重大立功线索。余某某在庭上还坚称,他在缅甸一处保险柜内还存着200多万元,他可以带人去拿回来。
最出乎罗大美妹妹意料的是,最后被告人陈述阶段,余某某在向罗大美家属道歉后,又接着向沙某某、杨某道歉。罗大美妹妹听后觉得,余某某给沙某某的道歉更像是一篇“忏悔的情书”。
“庭上余某某、沙某某都不承认双方为情侣,只说两人为合租室友。但最后陈述时余某某他说对不起连累了沙某某,未来他们一定会相遇。”罗大美妹妹说。
罗大美家人的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在庭审中,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是:主犯余某某死刑,沙某某和杨某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之间,依法裁判。
付建表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罗大美家属方提出了被告余某某等人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偷越国边境罪、聚众赌博罪、盗窃罪等多个罪名。“我们提出盗窃罪是因为余某某在我哥死亡后,还用我哥手机转走钱。”罗大美妹妹说。
对于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罗大美妹妹坚持认为三个被告应该统一量刑,判处三人死刑。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