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作为一种公认的金融资产,一直活跃在投资领域。10年前,杭州方女士就花了17万多买了6根金条存放在金店里。近日,随着黄金价格持续走高,很多投资者想变现以前购买的黄金。方女士打算把金条取出来,不料却发现金店关了门,方女士顿时傻了眼。
十年前为了安全寄存金条
2013年的时候,方女士手里有些闲钱,于是在某黄金首饰店,以287.8元的价格买了6根100克的金条,由于当时金店提供代存业务,加上方女士觉得自己现在租房住,一旦放家里丢失了就麻烦了,所以就把6根金条存在了金店。2年后存期到了,方女士又来到金店,打算把这些黄金全部提出来,这时候业务员告诉了方女士,可以把黄金存到一款APP中,在APP中可以随时查看黄金,而且存在这里面,每年还能够有利息。听到还有利息的时候,方女士心动了,于是就在业务员的帮助下,下载了这款APP,果然每年都有三五十克左右的利息,待涨到800多克的时候,方女士打算把这些黄金全部提取出来。随即方女士在APP上进行操作,可是却发现怎么都进不去。无奈,自己只能来到了当初购买金条的这家金店,业务员推诿道让方女士不要着急,公司也在处理这件事情,有可能要两三年才能处理完。
方女士在业务员的帮助下,把黄金转存在这款APP里
十年后寄存的金条却取不出来了
就这样,方女士一直等待金店的消息,可是让方女士怎么都没想到的是,金店竟然关门了,而且门口还挂着旺铺转租的标语。这让方女士一下子慌了神,好在这家金店还留下了办事处,于是方女士去办事处了解这件事情。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涉事APP和金店是一个老板的,但是两方却是独立运营,对于方女士的遭遇,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事后经过了解,金店注册地公安部门已经对涉事金店非法吸收存款一事立案调查。当看到金店已经被以非法吸收存款进行了立案调查,那么显然,方女士的这些黄金基本上也属于被吸收了进去。
方女士投资黄金的钱,全部在这款APP里提不出来
律师:方女士可报案登记,将来按比例弥补损失
在法律层面上来讲,按照《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对于本案,头条号法律认证作者@大兵叔叔认为,方女士支付了金钱,但是并未看到黄金实物,并且黄金存放在金店里,每年还有增值收入,所以,只要是金店实施了公开推荐的行为,对此就符合了上述几个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目前也只是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立案调查,本案中其实也存在集资诈骗的可能性,不过到底构成什么样的罪名,还是要看最终的调查结果。
此时,方女士应该怎么办?
目前来看,由于警方已经立案调查,那么此时方女士就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登记,以此确定为受害人后,将来按照比例对其进行返还损失。
10年前花了17万买了600克黄金,拿在自己手上,虽然有丢失的风险,但是总比放在别人那里安全吧?你对本案怎么看?来评论区聊聊吧。
(海报新闻编辑 蔡溦 综合浙江电视台、潮新闻、澎湃新闻等整理)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