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贺辉 仪首歌 报道
近日,河北沧州一10岁男孩在小区内被一名跳楼者砸伤。孩子母亲孙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孩子至今仍昏迷不醒,跳楼男子已死亡。针对此事中的赔偿责任问题,律师解读称,在跳楼者遗产范围内要向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遗产将不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还在重症监护室里,处于昏迷状态,脑挫伤、脑水肿、骨折、内脏出血。”孙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事发7月7日晚上,当时她儿子正从小区车库门口往外走,被从17楼跳楼者砸中,目前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生命垂危。
事发后,跳楼男子的家人一直没有给个说法,孙女士去找对方索要赔偿,却得知其家庭条件不好,无力赔偿。孙女士只能求助社会各界及法律界人士,帮帮可怜的孩子。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立红律师解读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认定跳楼者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如果跳楼者有遗产,在其遗产范围内要向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跳楼者没有遗产,将不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李立红认为,受害者的监护人可以起诉跳楼者的继承人,要求对方在继承跳楼者遗产的范围内负担民事赔偿。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