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李子骄 记者 李硕琳 报道
近日,河南南阳大货车司机李先生在网上发布视频称,其驾驶大货车从江西南昌和湖北鄂州下高速时,收费员认定车上装的紫薯属鲜活农产品,不收过路费;但从湖北襄阳宜城市南营下高速时,却被收了900元过路费。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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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显示,高速收费口,一身穿工作制服的工作人员手拿一份文件称:“免费的这个绿通(清单),属于甘薯类的,红薯、地瓜、白薯、甜薯。你得按目录上面的东西来免(费),红薯就能免(费)。”
针对此事,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营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时明确表示,紫薯不是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虽然红薯不收费,但紫薯不是红薯,我们照章办事。”
10月17日上午,海报新闻记者拨打了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电话,一工作人员表示,紫薯确实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按照规定,应该收取过路费。
据了解,今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而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并没有“紫薯”这一品种。
图源中国高速公路微信公众号
“红薯和紫薯不是一个品种,从政策角度来说,不在目录里就不免(费)。”交通运输部一工作人员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全国各地都是按照公布的目录执行。
那么,湖北鄂州境内的收费站和南营所,均是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同一家公司的收费站为何收费标准不一?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个执行层面的问题,可能在收费站进行查验的时候,没查到位,或者理解有问题。收费站有相应的责任,应该收,但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通行费损失。”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