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激发消费活力”——这是2024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其涵义是要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然而,随着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侵权手段也花样翻新,令人防不胜防。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海报新闻策划推出“3.15调查”系列报道,为您深扒消费陷阱,甄别消费套路。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李子骄 张海振 济南报道
元旦档超15亿元,春节档超80亿元……
2024年,电影市场迎来开门红,两个重要档期的票房均创下新纪录,这让从业者们对今年的市场有了更多期待。与此同时,退改签难办理、线上购票价格遭“区别对待”等观影消费问题也成了观众投诉的“重灾区”。不少人发现,网购电影票的价格和取票后的票面价格不一样,有些票的差额甚至高达几十元。为何同一场电影网购价格和票面价格会出现差价,购票者多花的那部分钱去哪儿了,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近日,海报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记者实探电影院
票面价格与实付价格不一致,价差从2元到数十元不等
作为消费凭证之一,一张小小的电影票蕴含了丰富的信息:观影时间、观影场次、影厅类型、购票价格、服务费……购票者还可以直接扫描电影票上的信息码,即可对电子票根信息进行留存。
“电影票上显示的价格是35元,但是我明明花了72.9元买的!”近日,来自山东威海的小桃(化名)在小程序上购买了2月14日14点35分的电影《第二十条》,但她取完纸质电影票才发现,票面价格和实际花费竟相差37.9元。她不禁感到疑惑,“买的时候也没显示有服务费,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价呢?我记得以前购票花多少钱,票面上就显示多少钱,金额是一样的,难道我记错了吗?”
小桃购买的电影票
无独有偶,记者调查发现,网购电影票的实际花费高于票面价格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网友的爆料信息,电影票线上线下价格差异从2元到66元不等,大部分网友遇到的价差在5到20元区间,涉及的购票平台包括淘票票、猫眼、京东、大众点评以及影院小程序等。
线上购票价格=票价+平台服务费+影厅服务费?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济南市历下区几家电影院探访。通过三种线上购票渠道,记者对比了同天、同电影院、同场次、同排位置的三张电影票,价格分别显示为49.9元(猫眼)、41.9元(京东)、49.9元(小程序)。
网络购买电影票价格对比
而在影院取票后,记者观察到,电影票票面明细标注了票价、服务费和影厅服务费三项。其中,票价显示为44.9元,服务费5元,影厅服务费则显示0元。此外,票类一项则显示是“网络售票”。
记者取到的电影票
不过,网购票是否被收取平台服务费和影厅服务费,似乎并没有定数。在影院的自助售票区,记者随机采访了刚刚取到电影票的刘天(化名),他表示,自己通过线上渠道购入了两张《熊出没》电影票,每张票价为51.9元。“现场取到的票面上,票价为40元,多出来的差价,一项是服务费5元,还有一个影厅服务费6.9元。”
刘天(化名)购买的电影票
记者梳理发现,一般电影票会标明电影价格、平台售票服务费和影厅服务费,而有些票面价格只会写明电影价格和网络售票服务费。
“除了票价,还要加一个平台的服务费,再加一个影院设置的服务费。平台的服务费是他们定的,影院主要涉及到设施维护、清洁等等,比如放映《熊出没》的厅是亲子厅,设计不同,还有些娱乐设施,所以服务费比较高。”一名影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来说,电影院都会向消费者收取影厅服务费,但有些票面并不会标注清楚所有收费项目。
根据线上购票平台客服的说法,电影票的价格由影院设定票价和服务费组成。通常情况,影城方面先设置一个价格反馈过来,平台再加入平台服务费,就构成了平台最终展示给消费者的价格。而平台收取的服务费包括给消费者锁定作为、处理支付、处理退改签问题等。客服表示,若线上线下购票价格存在差异,或许是因为影院的取票机性能不同,导致有些服务费项目无法正常显示在票面上。
消失的服务费是否被“偷票房”?
2015年7月,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就下发了《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明确电商所售出的电影票,应在票面上分别明示电影票和服务费的价格。4D影厅、VIP影厅的票价、服务费需经发行方与放映方通过合同确定,合理定价,并向观众明示。
那么,同一场电影,各家影院的“服务费”没有统一标准,甚至没有出现在票面上,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电影院设立不合理的影厅服务费,并且把服务费排除在票房之外,很可能涉嫌“偷票房”。
在定义“偷票房”行为之前,首先要了解的是,每一张电影票所对应的购票款,都是需要给国家上交电影专项基金和营业税,而剩下的部分,则由影院、院线、投资制作发行方一起分成。由于票房数据直接涉及多方实际利益的结算,因此国家要求:电影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每一张电影票的数据,且要符合实际观影情况。
电影院
上报的票价低于实际结算票价,可以看作是影院“偷票房”的行为之一,目的或是获取更多的利润。例如,某部电影实际以45元/人(票)的价格销售,但在上报数据时则私自调整为25元/人(票),那么其中20元/人(票)的差价就是被偷票房。
律师建议: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影院服务费、平台费等其他费用并没有在网购电影中明码标价、标识醒目,而是以电影票价进行出售,导致票面与实际价格不一致,该行为一定程度上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付建指出,在提供服务时,电影院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费。“一般来说,电影院加收的服务费应该是在观众接受的服务范围内,并且不能过高。如果消费者观影时遇到了网购价与票面价不同的情况,可以进行维权。尝试与平台客服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平台按照票面价格进行赔偿。如果平台拒绝退票或改签,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相关机构投诉,寻求帮助。”
在维权过程中,付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购票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此外,消费者在观影时遇到问题时,应该保持冷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