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刘敬怡 报道
近日,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都荟分公司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被依法处以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312.4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2月28日,海报新闻记者致电涉事的盒马鲜生(大都荟店),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被查处的事情并不清楚,被查商品是否下架也不清楚,门店一直正常营业。
根据信用中国(陕西)通报,涉事门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具体问题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尽管处罚决定未明确涉事商品具体信息,但市场监管部门强调,该行为可能对消费者健康构成风险。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处罚并非盒马首次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2022年1月,西安盒马经开第一分公司因烘焙间“操作台放置未清洗鸡蛋”“面包与员工衣物混放”等问题被立案查处。2023年12月,西安盒马空港新城分公司因销售生产日期被涂改的食品,被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