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梁雯 报道
“收费高的路段一天停车费上百元,自行车、电动车也要收费……”连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贵的问题持续发酵。面对争议,5月21日至22日,南宁多部门频繁发声。
南宁市委决定对涉合作备忘录一事的5人予以停职检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泛征集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收费意见建议的通告》;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召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赴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随后,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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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该事件持续发酵,关于城市道路停车位的管理问题也开始引发关注。城市道路停车位应该由谁来管?又该咋收费?
市民反映道路停车收费贵引发连锁反应
据多位南宁市民反映,南宁路边停车不同路段有不同收费标准,有市民停车费高达上百元,也有市民路边停车一晚收费90多元。
一张网传图片显示,南宁当地多辆车欠费高达数万元,甚至有车主最多欠费6万多元,而南宁当地道路停车位,大多归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
慧泊官方微信“慧泊车服务”公布了部分欠缴道路停车费的车辆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9月25日,慧泊停车官方微信“慧泊车服务”公布了部分欠缴道路停车费的车辆,多辆车欠费高达上万元。这篇文章中还提出了讨要欠费的不易,一位停车收费员说,“有时提醒车主交纳停车费时,他们都不理直接开车走了,有时还被他们辱骂。”有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26日,慧泊停车尚有车主欠缴的2993.7万元市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车费难以追回。
对于道路停车欠费难追讨的问题,今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停车签署《合作备忘录》,提出共建“执行+智慧停车”执行联动机制,在充分运用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的基础上,密织财产查控的“天罗地网”。
具体如何做?就是搭建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平台,在已被青秀区人民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同时,慧泊停车可结合车辆泊入点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行动路线进行分析,青秀区人民法院可据此缩小被执行人查找范围,改变被执行车辆“查控难”现状。
这份《合作备忘录》再次引发舆论热议。
5月19日,据广西新闻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停车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5月21日,据南宁新闻网消息,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合作备忘录》把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的问题再次拉到台前。
针对道路停车收费相关问题,5月21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召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公告称,拟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5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泛征集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收费意见建议的通告》。通告称,从即日起到6月5日,听民计、汇民智,进一步优化调整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主要征集内容包括路边停车收费标准需要做哪些调整,哪些路段、哪些区域停车位设置不合理或需要增设停车位等。
5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泛征集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收费意见建议的通告》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亏损谜团
在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问题中,“手握”南宁大量道路停车位运营权限的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5月21日,南宁市审计局发布审计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1日至6月15日,进驻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5月22日,南宁市政府官网发布通告,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是南宁市国资委间接100%控股的子公司。该公司自2018年1月起,对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共管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2022年8月26日,慧泊停车注册资本变更,由200万元变为5.02亿元。
虽然“手握”南宁市3万多个停车泊位,但慧泊停车2022年收益情况并不好。据南宁轨道交通集团财报,截至2022年年底,慧泊停车净资产为4.95亿元,2022年净亏损1208万元。
在被审计前,2021年的《南宁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也曾指出关于停车泊位等方面的问题。报告指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营的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收入共计20551.3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集团公司与市财政局未按照市人民政府相关要求,共同制定相应的停车费收缴管理细则方案,停车收费收益未能上缴财政。
对此,自2021年4月起,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多次与市财政局共同协商制定南宁市停车泊位有偿使用费上缴方案,于2021年4月主动向市财政非税收入账户预缴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收入670万元。
城市道路停车归谁管?咋收费?
在南宁道路停车贵引发讨论时,就有市民对南宁道路停车位规划不合理、收费是否合理、电动车自行车为何也要收费、为何收费没有上限等问题产生质疑。
对此,南宁市多方进行了回应。慧泊停车客服表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由南宁市政府制定的,物价部门都有备案。南宁市发改委回应称,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的。在市域内施行分时段分区域差异化停车收费,从2017年3月开始实施延续至今。与同类城市相比,南宁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处于适中水平。
记者查询发现,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GDP排名第一的城市,南宁的道路停车费在广西处于较高水平。
今年4月10日,柳州市发改委员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征求意见稿提到,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时间为每天的7:30-22:00,新能源车可免费停放2小时,其他机动车则是前30分钟免费停放。在一类区域停放的车辆前2小时内每30分钟的收费标准为2元,第3小时起按每30分钟3元的标准进行收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以12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循环累加,收费标准为1元/辆•次。摩托车停放参照非机动车执行。
据广西当地媒体报道,目前,广西共有11个城市开展道路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其中南宁市一类地段一级道路的收费标准为:前2小时为1.5元/15分钟(6元/小时),从第3小时起2元/15分钟(8元/小时),没有设最高限价;桂林市一类地段:第1小时1元/15分钟(4元/小时),第2小时2元/15分钟(8元/小时),第3小时起2.5元/15分钟(10元/小时),每日最高限价60元。
从全国来看,道路停车收费已比较常见。比如,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2022年7月4日发布的便民问答,北京依据《关于本市道路停车占道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8〕2770号),城市占道停车场停车计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按三类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自2011年4月1日以来未调整),即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小型车首小时每15分钟2.5元,首小时后每15分钟3.75元。
再比如,2022年4月,济南静态交通发布《济南市道路停车管理相关问题解读》称,根据价格部门制定的《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济价费字〔1999〕381号)、《关于规范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价费字〔2015〕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发改收费〔2020〕352号)等文件规定,道路停车收费执行政府定价,分为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白天时段:早8:00-晚20:00,2元/小时;夜间时段:晚20:00-次日早8:00,2元/小时,5元封顶。
据媒体报道,目前在我国北京、广州等部分城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个城市的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又有所不同。
对城市路边停车为何要收费的问题,某地交警部门曾给出这样的解释:在兼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市区道路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主要目的就是为满足市民出行临时停车需求。路内泊位作为公共停车资源,主要目的就是实现驾驶人短时间停车使用,鼓励即停即走。然而“僵尸车”、推销广告车等长时间,甚至长期占用车位现象屡见不鲜,造成路内停车泊位难以发挥出车辆临时停靠的作用,而“智能化管理+价格杠杆”是国内很多城市实现路内停车泊位规范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车位周转率是一项长效机制。对路内泊位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收费是为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引导驾驶人“短停快走”,避免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位,畅通城市静态秩序。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