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男子疑似因为穿洞洞鞋开车被上海交警拦住。交警认为,男子穿的是“拖鞋”,扣3分罚款100元。“洞洞鞋也算是拖鞋吗?”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无论是依据《交通管理条例》还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穿拖鞋、高跟鞋这一类的鞋子可能妨碍安全驾驶,交警一旦查到都会进行相应处罚,公众对此并没有太大争议,但是洞洞鞋该怎么认定,就存在很大的异议了。
交警认为它属于拖鞋,可显然它又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拖鞋。一般认为后跟全空的即可视为拖鞋,而如果后跟有鞋帮,或者有跟带,则不视为拖鞋。从视频看,事主的这款“洞洞鞋”有鞋帮也有跟,是一体成形的,跟传统意义上的拖鞋相比,有明显不同。这就不免让大家有些疑惑:如果这个算拖鞋,那镂空面积更多的凉鞋算不算拖鞋?
相关部门当然不能随意扩大涵盖范围,要不然很容易导致法律的滥用,以及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因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以为没问题。现在确实有很多鞋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拖鞋,也不是高跟鞋,但可能比拖鞋或者高跟鞋更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比如一些内增高的鞋子,从外表看可能是运动鞋,但其实是高跟鞋。穿这样的鞋子开车如同踩了一块砖头,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显然,法律不可能预见到这些情况并提前作出约束。任何法律都有一定滞后性,不可能穷尽现实生活中的所有情况。法无禁止即可为,可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看到虽然不在法律条文禁止的范围内,但确实构成了危害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从根本上理解立法的初衷,作出合理合法的判罚。
洞洞鞋引发的争议表明,很多人对法律的精神并不是很清楚,对洞洞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没有清醒认识。这更需要交警部门及时发声,作出解释,通过权威的解读,告诉大家到底该怎么认定。如果能穿,那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果不能,那么就将其危险性告诉大家,作出提醒。
日常生活中,因为鞋子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此次争议也是一次契机,不仅给司机们打打预防针,也借此让社会公众深入讨论。因为,这不仅关系到驾驶行为的规范化,也关系到执法的正当性。
钱江晚报评论员 高路
来源:钱江晚报